本来约定40天的装修工程,至今已经超过500天还没完工。今日,业主温女士致电本报,讲述了她遇到的装修施工无限期拖延问题。 温女士说,2003年6月19日,她与迪克斯公司签订了家装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3年6月22日,竣工日期为当年8月2日,工期40天,合同工程造价实际为2万余元,温女士如约交给装修公司工程款,但由于装修公司管理混乱,致使施工人员不按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造成装修质量出现问题。经过监理公司、装修公司、家装协会等有关单位检查鉴定后两次下达返工通知。但返工过程中,装修公司经理几经更换,施工人员东拼西凑,干干停停,至今未完成整改,无法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变成了无限期的“胡子”工程。温女士提出退还定金、退还工程未做项目款等要求。但未得到明确答复。 记者与装修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一位张姓女士告诉记者,造成工程超过500天没有竣工主要是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温女士在中期验收后不久提出停工,要求改动设计,此项拖延一个多月后,又提出其他问题,对工程进行干涉,致使工程无法正常进行。因此,工程无法按时完工。 温女士不同意装修公司的说法,认为业主在装修工程中的正常监督属正当权利,对装修公司提出的要求完全是合理要求,不会造成延误工期的后果。而装修公司的经营管理混乱、发生纠纷后推诿、抵赖,才是造成工程迟迟不能竣工的真正原因。装修公司应当赔偿业主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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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装修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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