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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建建函[2009]5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霞浦“10•30”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控制水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厅决定举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企业技术负责人;
 2、工程监理甲、乙级单位技术负责人;
 3、各设区市质监站以及监督工程超过25层的区、县(市)质监站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二、研讨内容
 1、深基坑支护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2、高大模板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3、高边坡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外脚手架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5、玻璃幕墙工程质量安全控制。
 三、时间、地点
 研讨班由省厅委托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在福州市分期举办,时间初定6月中旬至6月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
 1、请参加对象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研讨班,如无法参加应向省厅做出说明。
 2、拟参加人员于6月5日前将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寄回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
 联 系 人:严 静  陈友存
 联系电话:0591—87611501,87617511
 传    真:0591—87548842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大路242号
 附件:报名回执表
 
 福建省建设厅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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