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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暂不调整豪宅标准 http://www.ggyiye.com  2007/1/25  国广一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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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有关部门已着手调研开征物业税的可行性
 
 福州市2005年将“单价在5500元/m2以下”作为普通住宅认定标准的必备条件之一,由此导致的单价在5500元/m2以上的住宅贷不了公积金的现象经本报报道后,问题得到了解决。可是,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还是没有变化,由此引发的另一个问题——契税问题悬而未决。
 
 日前,福州的王先生致电本报反映,5500元/m2以上的房子仍被视为豪宅,必须缴纳高出普通住房一倍的契税。
 
 
 王先生诉苦
 价涨了豪宅标准没动
 
 日前,准备结婚的王先生用5年积蓄,贷款在东街口附近买了一套121.52平方米的房子,单价5520.54元/m2,总价67万多元。由于单价超过福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契税按3%收取,而普通住宅只要1.5%。这样,王先生要为“豪宅”多付1万多元的契税。
 
 “单价5520.54元/m2的房子在福州市区已算低价位了,怎能按豪宅标准来收契税呢?这标准也该动一动了。”王先生很是不解。
 
 采访中,多位售楼人员亦告诉记者,目前,福州市中心新开盘的楼房均价在七八千元,5500元的价格确实已是中低价位了。
 
 市房管局
 豪宅标准暂不调整
 
 据悉,按国家和省里有关文件,认定为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非普通住宅,标准之一是看价格是否超过同一级别土地上的房产平均交易价格的1.38倍,政府应每半年统计并公布一次。5500元/m2的分水岭显然滞后于福州房产市场的现状。
 
 那么,福州市近期会不会根据市场情况,对非普通住宅的价格进行重新界定呢?对此,福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明确回答记者:目前还没有准备调整。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专家赵彬认为,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在市场变化较大的情况下,应当考虑进行调整。
 
 据记者了解,目前不仅我省的福州、厦门、泉州等城市没有按照规定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房产平均交易价格,在全国也鲜有城市这样做。
 
 专家观点
 今后可能改征物业税
 
 省房协综合开发委员会秘书长连瑜华教授认为,从长远来看,应用开征物业税代替现行限制非普通住宅消费的“国八条”、“国六条”、九部委15条等有关政策,包括对非普通住宅征收高契税的做法。即,可以考虑按照90平方米以内不征收物业税,多购房、购大房按进阶多交税的办法来引导普通住房的消费。据透露,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已对物业税的可行性着手进行调研。
 
 
 
 
 原作者:来 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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