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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厉打击利用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商业欺诈行为,福州市工商局昨日发布通告,即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整治工作以惩治虚假违法广告为重点,特别是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服务、房地产、教育等虚假违法广告。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本通告发布后,仍继续从事虚假违法广告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理: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介单位相关责任人,同时由有关部门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附:这些虚假违法广告将严厉查处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
 
 以消费者、患者、专家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广告;
 
 宣传治疗作用或夸大功能的保健食品广告;
 
 夸大功能、保证疗效的药品广告;
 
 夸大功能、保证治愈的医疗广告;
 
 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及美容服务广告;
 
 尚不具备销售条件而发布的房地产广告;
 
 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的房地产广告;
 
 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培训班等招生广告。
 
 
 原作者:来 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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