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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建筑[2006 ]57 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今年第三季度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
 
 程检测、工厂型、园林绿化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各建筑业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按规
 
 定做好今年第四季度统计快报和定期报表报送工作。同时建筑施工企业要做好 2006 年度的统计
 
 年报报送和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工作,一级及以上企业还应做好建设部建筑业企
 
 业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填报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和企业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省政府
 
 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6 年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 [2006]161 号),省建
 
 设厅、省统计局《关于开展 2006 年福建省建筑业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民营企业综合实力评比的
 
 通知》(闽建筑 [2006]55 号)以及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 2006 年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闽建筑 [2006]56 号)的要求,做好2006 年建筑业统计工作,并确保所报送统计数据的准确
 
 性。
 
 省建设厅将继续以统计资料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和批后动态监管、评先评优和政策扶持的重要
 
 依据,对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企业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信用档案。
 
 附件: 2006 年第三季度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建筑业企业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
 
 
 
 
 
 原作者:来 源: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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